產品不含過敏原聲明 首頁 最新消息 產品不含過敏原聲明 本公司所銷售產品,經確認不使用以下對人體產生過敏之物質,特此聲明 同步符合衛生福利部-食品藥物管理署發佈「公告食品過敏原標示規定」 1.穀類食品含麩質 2.甲殼類食品 3.蛋及其製品 4.魚及水產製品 5.花生及花生製品 6.黃豆及其製品 7.牛奶及乳製品(包含乳糖) 8.堅果及其製品(胡桃、榛果、開心果、杏仁、核桃、巴西胡桃及腰果) 9.芝麻及其製品 10.亞硫酸鹽農超過10mg/kg 11.羽扇豆及其製品 12.芹菜及其製品 13.芥末及其製品 14.芒果及其製品 資料引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:https://www.fda.gov.tw/TC/PromotionalContent.aspx?pn=5&id=427